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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二支部看望慰问欲义务捐献遗体的盲人侯俊宇

2011-05 -09 字体:[ ]



   2007年9月5日上午,民进烟台市委综合二支部孙泓炜、宋绥亮、王树杰带着鲜花、水果和会员们的爱心捐款看望慰问了盲人侯俊宇。他激动地握着我们的手连连感谢,表示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,用实际行动报答帮助自己的人。
 侯俊宇今年29岁,出生于栖霞农村,16岁时突患疾病变成了盲人。之后,他努力奋斗学习了一身保健按摩的本领。2006年年底,他在烟台开发区创办了一家“俊宇按摩店”,生意兴隆。可是今年3月份身体突然感觉不适,到医院一检查得了“尿毒症”,且为晚期。
 经过深思熟虑,经家人同意,他主动找到了民进会员、烟台日报社记者孙泓炜,表示自己要义务捐献遗体,把自己有用的器官捐献给社会上那些急需的人。报道见诸报端后,烟台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为他办理了相关手续,在社会上也引起强烈凡响,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,大家表示一定要挽救这个“充满爱心”的坚强小伙子。有的热心市民为他寄来亲笔信鼓励他勇敢地活下去,有的亲自到医院看望、慰问,为他送来治疗费。短短十几天时间,企事业单位、中小学生和个体老板等共为他捐款5万多元。红十字会的袁主任深有感触,他说俊宇本身是一名盲人,能将自己的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事业,令人景仰。
  在民进会员孙泓炜的协调下,9月初,烟台市慈善总会为他办理了救助手续,发放了救助金。如今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,俊宇的病情趋向稳定,他体现到了为人的价值,增强了对生活的勇气。
          



    附相关报道:(一) 28岁的侯俊宇已到了尿毒症晚期他是一名盲人,告别人世前有个愿望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记者孙泓炜摄影报道
     本报讯    昨日上午10时,记者走进了侯俊宇的病房,眼前这个28岁的小伙子性格开朗,口才也相当好,让人难以相信他的生命已进入倒计时。对此,肾内科主任余海源只能遗憾地摇头。“我是个盲人,如今已到了尿毒症晚期,走之前我有个愿望,想义务捐献器官,给那些非常需要的人,延续了他们的生命能挽救好几个家庭,我是认真的。”侯俊宇说话的口吻很淡泊。
   小侯老家在栖霞市城关村,到了他父亲这一辈,只有侯俊宇这么根独苗苗。可老天并没让他幸福多久,16岁那年,他看东西一会儿清楚一会儿模糊,后来连四五米以内的东西都看不清了,检查结果眼并不近视。之后,父亲开始带着他到烟台、北京等地检查、治疗。在北京同仁医院确诊为视网膜色素变性。大夫说,目前国内技术还无法治疗该疾病。听到这个“判决”,硬汉似的父亲用手捂住了脸,母亲当场晕倒。4年之后,小侯走进了黑洞洞的世界。
    1997年开春的时候,小侯来到烟台学习按摩技术。两年后学校推荐他到宁波、张家港、江阴等地做按摩实习工。半年后又返回烟台,在奇山一家按摩店就业。因按摩技术好嘴儿又甜,顾客都喜欢找他,每个月的收入都在千元以上。
    2006年,侯俊宇在朋友们的帮助下,创办了自己的按摩店,虽然远在开发区凤台小区,生意却挺好。他很兴奋,因为总算对父母和社会有所回报。可这股子兴奋劲只持续了几个月,他出现了恶心、胸闷、厌食等症状,今年3月到医院一检查———尿毒症晚期!
    “我知道尿毒症晚期意味着什么,这么多年来我给这个家庭甚至是整个家族带来的只是伤痛。我来世上不能白走一遭,总得为他人、为社会留下回报。住院期间我‘亲眼’看到两个病友离开了亲人,那痛苦刻骨铭心。思来想去,我惟一能做到的就只有捐献自己的遗体了。”小侯认真地说。
(二)欲捐遗体的侯俊宇袒露内心世界: 如果给我一天的光明我想先看看妈妈的脸,再看看海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记者孙泓炜摄影报道 
    本报讯   本报昨天披露了盲人侯俊宇要捐献遗体的心愿,昨天上午9点,记者再次走进小侯的病房时,一位同室的病友正在为他念这篇报道。小侯说,报社已帮他了却了一半的心愿,他的心情轻松了不少。
   “人到了这个时候想的比较多,我曾经有个愿望,就是有一个真心爱我的老婆,有个健健康康的孩子,到了周末一家3口去海边踩踩沙子;个把月回趟老家,看看父母和他们一起吃顿饭。”小侯告诉记者,这个梦想永远都不能实现了。
     2003年初,小侯通过收听广播,认识了一名女大学生,两人很快在次年7月1日办理了登记手续。可这段婚姻只持续了两年多,去年11月两人离了婚。不久,小侯经人介绍认识了新桥某单位会计邓女士,她对小侯呵护备至。可是当小侯被确诊为尿毒症晚期后,邓女士悄悄地离开了他。
记者:你什么时候有了要捐献遗体的想法?
小侯:上个月初。我听收音机,蓬莱一个患绝症的女孩想捐献遗体结果不能用,当时对我触动挺大的。后来我就琢磨,虽然我的眼睛和肾不好用,其它器官应该没问题,如果用来延续别人的生命,不就为社会做了一点点贡献吗?
记者:如果你恢复一天的视力,你会做什么?
小侯:一天(短暂的惊奇)?唉,太短暂了吧?给我三天好吗?我想一睁开眼先看看妈妈的脸,这些年她为我流了很多泪,她的头发一定白了,人也很老了吧(抚摸妈妈的额头)。我要带着爸爸妈妈爬爬山,看看海,领他们逛逛商场,给他们买套好看的衣服。然后看着太阳落下山去……我来烟台10年多了,但是从来没见过她秀丽的容貌,我想一步一步走完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,到沙滩上奔跑、到闹市区转转,唉!想看的东西太多太多了......
   小侯的手机响了,来电话的是他远在北京某大学表演艺术系的妹妹。她说明年上班挣钱后一定要好好给哥哥治病。通完电话,小侯沉默了许久…… 侯俊宇捐献遗体的愿望能否实现?本报将于今日联系有关部门。
(三)侯俊宇捐献遗体的心愿得到满足办手续的过程不到10分钟,签完字后他笑了,一边的妈妈却再也忍不住了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记者孙泓炜摄影报道 
   本报讯  这两天本报刊登了盲人侯俊宇欲义务捐献遗体的报道,不少读者来电了解、关注这个年轻生命的进展情况。昨天,记者联系了红十字会,工作人员来到中医院为侯俊宇办理了相关手续。当填写完《山东省遗体捐献登记表》时,小侯笑了,而母亲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......
昨天上午10点,记者和红十字会的袁主任一起来到侯俊宇的病房。袁主任把捐献遗体的相关规定给他说明后让他再考虑考虑。小侯认真地说:“不用再考虑了,我决定的事情永不反悔,咱们把手续办了吧!”
   按照捐献规定,应该征得父母的同意。小侯的母亲说儿子小的时候她就一直尊重他的意见,只要他认准的事情,父母从不阻拦。
   没有鲜花,没有仪式,侯俊宇开始签订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份协议。
在袁主任的指导下,前后不到10分钟的时间,小侯就填完了3张表格,并一笔一划地签了名。当填完最后一张表格时,小侯露出了微笑,他握着记者的手说要感谢报社、感谢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为他了却了心愿。 记者转身却发现小侯的母亲已经泪流满面……
   据了解,要接受遗体捐献的科研、医疗和院校等单位必须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,由红十字会联系接受单位。目前我市只有一家医疗教学单位有接受遗体捐献的资质。
袁主任说,今年我市共有6人打算无偿捐献遗体的,其中已签定协议的只有3人,很大程度上是因家庭的阻力,当然,也有的是之前有意愿,但当工作人员真正到来时又反悔了。
   侯俊宇的毅然决定让袁主任深有感触,他说俊宇本身是一名盲人,能将自己的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事业,令人景仰。
  “他不会走的,‘凤凰涅磐’,他注定要重生……”袁主任小声地和小侯的父母说着,可记者听得很真切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王树杰 宋绥亮 孙泓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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